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一般在收据上写借条可以吗?原件丢失借条扫描件是否有效

一般在收据上写借条可以吗?原件丢失借条扫描件是否有效

2022-10-09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唐国忠律师,长沙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鑫昊成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般在收据上写借条可以吗?

一般在收据上写借条肯定是不可以的,收据不能当借条用,两者有本质的不同。

借条与收条都属凭证便条文书,都反映了当事入之间一定的经济关系,是当事人双方为了证明经济、事务往来的真实情况,并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后订立的条文。但二者在法律性质上有着根本的不同。

1、二者形成的法律前提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它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收条是接收人收到钱款、物品后,向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证,它是由送交人送交接收入财产的行为收起的。

2、二者载明的内容不同。一个完整的借条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借款人、被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有无利息及利息计算标准等。从法理上讲,借条实质上是一份简化的借款合同。收条一般具有五个要件:送交人、收取人、收取理由、收取内容及收取时间。

3、借条与收条反映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明确反映了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收条在法律上通常是履行义务的凭证,接收人出具收条,只表明送交人完成了基于法律或双方约定的义务。

4、借条与收条的法律效力不同。由于借条实际上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或物品,否则将承提相应的违约。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当事人一方仅凭收条是不能要求对方支付收条上载明的财产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和收据都是由得到钱财的一方来进行书写,但对于在打借条的时候是不能在收据上面进行书面,两者所包含的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在处理时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办理,作为债权人来说一定要让债务人按规定写好借条才能把钱借给他人。

原件丢失借条扫描件是否有效

一、原件丢失借条扫描件是否有效

借条扫描件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扫描件在性质上属于证据的复制件而不属于原件,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规定》,对方有权要求提供证据原件加以核对,如果不能提供原件,而对方对该扫描件又不予认可的,则该扫描件不能起到证明的作用。

如果对方对该扫描件认可无异议的,则该扫描件有效。

二、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

只有借条不一定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

三、借条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其实,就算债务纠纷中对方不承认借条的扫描件,那除了借条之外,之前的要债记录,借钱给对方的汇款凭证,证人证言,录像录音资料都可以证明对方借钱不还的,相反,如果本人只有借条,其实也证明不了借贷关系的成立。

©2024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